又以君王之名,朝堂之,宣佈科考任命。
任命簡書爲:省巡查使,官拜品。
授子劍,執律先殺後奏之權。
奉旨巡查省之。
又封官員全部入主戶部,官及品戶部文書,隨簡書巡查省,切皆由其差遣。
聖旨,朝野震動,群臣嘩然。
們,這次,國師動真格。
巡查省假,改革怕真。
然何至於個省巡查使,配千才子跟隨呢?
這擺著搞事嗎?
之,戶部就丈量田畝,又統計之民。
國師也止次說過,之田畝,應歸之民所。
而且律條關於律法,這麽寫。
普之,莫非王,率之濱,莫非王臣。
強調,子,國,歸任何所。
言之就,以用,但這。
更文槼定,允許任何買賣,否則全發配充軍。
就擺著告訴,讓用,讓賣,因爲這國。
奠定衹使用權,而無所權。
而現,這律施,省巡查,就變法真正落。
們都用,些握量,定此次變法試刀,無処躲。
朝會結束,群臣散,簡書帶著聖旨許輕舟托付,浩浩蕩蕩,直奔離京都最遠餘杭而。
打算由遠即,來波掃蕩。
群臣惶惶,議論紛紛。
“這簡書何來頭,竟得國師如此用?”
“,過國師用,歷來無私,就等這般,也未曾受排擠,來這簡書定然麽過之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