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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賣女兒?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第450章 與娘家斷親(第1頁)

與娘斷親

“娘,這斷親書能簽……真能簽……”

苗翠哭著求,簽斷親書,真簽,旦簽,以後就沒

牛秀芝說,直接摁斷親書

“由簽!”

簽難等著被陸休棄成個堂婦,好讓們苗都跟著矇羞嗎?”

告訴後頭還兩個弟弟沒成婚,起這個臉,這樣因爲被休而廻弟弟們這輩子都別娶到媳婦兒,們全啊!”

,嫁到挨打都願被休。

王朝律法,保護男,而對於毫無,往往都筆帶過,避就輕

若因醉酒而打妻子,牢裡蹲個幾,或交些銀子些關系也就能

但若因醉酒而打,則以命償命。

妻子男子附屬品罷

丟官職,或牢,到底會丟條命。

若女,就被沉塘淹,活活吊

被扒,任由指點唾罵,能活來都算得爺開恩

被扒,如此辱,誰能活得來?

就把自己給葯,再麽就直接打,因爲根本就丟起這個

趕緊把這斷親書給還能得個躰麪!”

“娘……”苗翠發抖。

說:“就真點兒都嗎?”

……”

此刻,告訴娘,這切都逢場作戯。

,這切都

還記得陸囑咐,論娘說麽,堅持自己底線,能害自己,也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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