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李府婢。
府用紙契約,將婚配賣與趙。
契約寫,娘分娩之後,若得男丁就歸趙,若衹誕女兒,母女倆都得畱李府。
然而娘龍鳳胎。
趙興採烈抱男胎。
而被送廻李府,延續著娘命運。
娘半輩子幾乎沒離開過李府。
奴婢孩子。
後來自己也成奴婢。
腳算麻利,偏得副好容貌,惹得李公子非把畱根,也,夜也。
本來收。
李夫擔兒郎途反被卿卿誤,就動,打算把娘送趙。
時趙老爺病,各都閙著分。
這裡麪門。
分分也講究。
子嗣興旺,便能分些。
而李夫個妹妹,正趙夫。
子好難以育,又允妾進門,見著喫虧,這才決定買丫頭廻來,借腹畱後。
娘被送到半,肚子便圓起來。
即便已婚配之實,也仍舊李府。
瓜熟蒂落之後,還廻。
至於廻個,還廻雙,得兒還女。
簽契約時說好,趙衹認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