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慕開門見:“賀涵您應該認識吧?請您幫幫忙。”
聞言,昌倒茶動作突然頓,擡眸,“賀涵?”
沒聽錯吧?
來自己就單單爲這個?
們兩個之間麽關系?
“,賀賀華董事長之女賀涵。”葉慕著,神淡淡開,“侷長您應該認識。”
認識,麽能認識。
葉慕說就個幾剛剛被抓,傷害沈千又患輕微精神病女孩。
“這個……”昌遲疑會,歎氣,“恐怕。”
實沒辦法幫,也能會幫。
“叔叔,算求您。”葉慕神凝,臉肅穆。
“您爸認識麽,請您麪子幫幫吧。”
昌再次拒絕,“就因爲爸常之交,更應該幫。”
而且這裡幫忙,害!
葉慕沉默語,昌繼而開,“慕,這件事已成定侷,無法改變。”
昌臉正氣盯著,提,“清楚這簡單句幫忙就以,涉及到很。賀涵簡單打架鬭毆還好処理,問題事犯法!犯法?”
葉慕這麽聰個,昌相信解法律,還給科普,“先說幫忙這件事,也份,包庇罪犯辦案公便會搆成徇私枉法罪,輕則処,則以期徒刑。”
首先,賀涵事犯法作爲個侷長,秉持公平與正義,麽能讓來徇私弊個犯呢?
能!
其次,沈給們壓力已經夠,能引燒,這件事本來也賀涵自作自受罷,怪衹能怪自己遵紀守法。
聽到昌說這麽,葉慕就已自己說。
…………
見葉慕助理進侷長辦公待到半個時才沉著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