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醉,才說這些胡話?
怪常甯這般,實洛商司今夜話帶來沖擊力過,讓無論如何都接受。
需理由。
理由來解釋這般極變化來平複自己極亂緒。
至,需平靜來。
而常甯到這個理由,逐漸,腦裡浮起之彙,洛商司幾次醉過模樣。
當時醉狀态,神,今夜極像。
說話,事,都裡同。
着極反差,尋常。
到這,常甯漸漸穩。
今夜洛商司說這般,任憑個女孩子聽都得慌亂,無法穩。
常甯亦如此。
但終歸再幾歲輕姑娘,已然經曆段婚姻,對許事法都再如婚般簡單,無。
洛商司今夜說些話,夠讓亂,也确然讓亂。
但個向來理智靜,縱使開始亂,這回,個靜細細考,便也就未般亂。
所以,認為今夜洛商司說些話對麼,間們都沒,裡會這幾裡便?
加之,洛商司也種緒反複,會。
這種。
所以,說這些話,應醉。
而說理需求,能們彙頻繁接觸久,抑或說,接觸,以緻産這方面法。
雖然們曾同共枕,但們從未過親密事。
牽,抱,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