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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節救場出道許宣》第12章 不能讓華語歌曲獲得冠軍(第1頁)

決賽

國際類風格音樂節總部。

會議名評委。

帶頭,赫然名評委名氣最康納,名鷹國搖滾教父。

着現場缺失位華評委,其餘宣。

康納用指敲打着面:“彩排各位已經得到消息吧?”

紛紛點頭,卷發女:“華國參賽選,好像還《赤伶》差風格?如果能保持《赤伶》這種質量,決賽時候,說唱很能會

其餘紛紛點頭,畢竟這裡風格音樂節比賽,比拼各國風格音樂。

能按照正常音樂評價來恒定比賽成績。

這也們擔問題。

鷹國用時間,将音樂,電等文化文娛輸全球。

這個時候能讓除鷹國之國籍獲得冠軍。

所以,今這個會議,宣,為麼能杜絕華國拿到冠軍!

康納這個時候說:“已經見到封實名舉報信,華國這名,很嘛!”

微笑,但笑容譏笑。

個國,居然實名舉報許宣涉嫌抄襲,們當然會給這個保密,對于鷹國‘朋友’,這必然

“伊麗莎,華國這名曲,注冊版權嗎?”康納問。

點點頭,微微笑起來,過笑容很奇怪。

:“版權正注冊,還流程,篩選全球音樂庫抄襲能,嚴格來說,還算這名叫許宣原創

聞言就亮。

這裡鷹國納啊,們很響版權局判斷,或者說,直接響版權局審查時間。

利用這個時間差,就能打破現僵局。

給許宣打抄襲能,因為版權局會完成注冊。

但,隻還沒完成注冊,而實名舉報,麼,以給這個華國個懷疑問号?

按照比賽公平公正宗旨,舉報,就處理吧?

處理期間,算這名成績理之吧?

然後等比賽結束,發表微博,說對方沒涉嫌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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