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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節救場出道許宣》第17章 現場寫歌?(第1頁)

其實這種娛樂比賽,被質疑抄襲最好辦法,現場寫

相對公平公正

而現,鷹國佬以及其餘評委們,把冠軍給華國

所以,辦法質疑許宣。

能這樣說。

康納等也沒到許宣居然現場寫過這種求,全球直播能拒絕。

評委易這個時候卻微微搖頭,示許宣沖動。

因為易非常清楚。

旦許宣現場寫,馬就會被評委們質疑,誰貨之類

再說名評委,隻個華,許宣寫國語能證麼?

名評委直接句‘熟悉華語’就能封來,到時候又調查時間。

這樣來隻能會讓許宣更加狼狽。

所以易才會冒險通駱清溪,讓王迪。

來,國代表團也沒更好辦法解決這件事。

,同樣麼好辦法。

除非版權局現就證這幾首已經篩查成功,這樣來就沒

鷹國佬這邊打時間差。

版權注冊還沒成功,們就理由說調查,所以許宣成績以暫時作數

這個時候就聽到康納說:“當然以,這權利!”

康納微微笑,這個華國

現場寫能證麼?

能證赤伶抄襲嗎?

所以康納才這麼爽答應來。

随後就台,送來線譜,線譜,鉛筆個畫闆。

許宣也,現場寫能證曲就會涉嫌抄襲。

系統任務沒辦法啊。

“滾來吧!别丢!”

“滾台,丢都丢到國!”

“康納都說抄襲者,還丢麼?還能比康納教父更權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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