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接半資!
“、胡說!昨說膠卷塊卷,卷應該塊,麼就變成百?!”
徐:“沒拍膠卷塊卷,但拍,顧客回憶,把照片毀,錢都買回來。”
嬸也顧丢臉,扯過直沒吭聲兒媳婦:“,跟公同志說說,徐到底沒誘導拍麼照片!還訛塊錢!”
隻徐罪名實,也理由賠錢。
尴尬咬着嘴唇,臉紅得滴血,陪着婆婆過來鬧事已經很丢臉,現還讓反咬徐,說。
嬸掐胳膊,壓聲音威脅:“趕緊說呀!敢讓賠錢,就等着兒子跟離婚吧!”
過幾秒,羞愧着頭,用蚊子般聲音對公:“徐同志确實幫拍過比基尼照片……也聽到單位别女同志兒拍這種照片,才着拍。”
“但沒錢。”
等徐辯解,嬸好像忽然獎樣起來:“公同志!聽到沒!兒媳婦就證!”
證這麼副願樣子,公能信這話才怪,張公:“們沒間裡到兒媳婦照片。”
沒到照片,就能證拍過照。
更能證拍雅照。
嬸也覺得奇怪,胡攪蠻纏:“肯定把照片給銷毀!或者藏起來!反正徐罪名實,就用賠償!”
張公本來對徐印象就好,又見嬸胡攪蠻纏态度,裡平已經偏,沉着臉分威嚴:“,證兒媳婦,物證沒,所以指控成,除非能到證物證,然必須照價賠償損失!”
證物證?
嬸向自己兒媳:“,說們單位好幾個女同志都這丫頭裡拍泳裝照嗎?趕緊把們叫過來作證呀!”
單位女同志……到蘇萍幾,吭聲。
因為蘇萍爸媽都領導,其幾境背景也簡單。
如何叫得動?
關鍵物證需拿些照片,誰會願把自己泳裝照拿來?
到這些,臉僵扯扯嬸袖:“媽,别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