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也支持!”
丁達也今來吵架,耐著性子:“版權以給們,但發權肯定,們以研究個都能接受辦法。”
“就按片質量算價,好片子賣價,差片子賣價!”
“對,能再價萬買斷!”
“質量如何判定?”
丁達攤,:“觀受非常主觀,覺得好,覺得好,覺得好,覺得好,到時候又扯皮?”
“也理,這東沒固定標準。”
“麽辦?”
同讓利,關鍵如何讓。
衆嘴舌爭執半,期間還休息次,終於拿個都能接受方案:
收購片,往各方賣拷貝,如果能賣到-個區間,每個拷貝按元算,給制片廠最價萬,最價萬。
如果這個區間,比如衹賣個拷貝,或者賣個拷貝,都以萬收購。
這樣來,制片廠利潤顯著提。雖然還沒自主化,但與場搭點邊邊,以後也得關拷貝銷售量。
但負擔加劇,才能幾部超過個拷貝電啊?尤其些藝術片,往往衹賣幾個拷貝,也得以萬收購。
所以之後幾,虧千萬,也撂挑子。
央衹好又改革,把制片廠都變成自負盈虧,導致代後期,國産電滑,到代再度改革,終於把計劃經濟變成場經濟。
然後才後騰飛。
這遭,經歷!電院關門,職崗,改革之疼痛,說說而已。
儅然,這些汪無法預見,時代侷限性。
與各位廠長沉浸勝利悅,以後利潤,預算也能提,再憐巴巴萬,以提到萬。
萬《太極》,萬《太極》,絕逼樣啊!
會議之後,文化部沒過久便發紙文件,告這個事:
從季度起,改革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