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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三國》第1929章吏治開端,活人稱谥(第1頁)

『往官宦為何恃無恐?』斐潛搖頭笑著說,『還因為為者無能?關輔之,士族姓未必害,依舊無動于衷,便以此為契,企圖挾……』

這種事後世還見麼?

對于關戶來說,斐潛并個本士,也們原本麼『民代表』,所以就後世企業之忽然空個老總樣,會試探著衡量,而這種『衡量』,也兩次,總歸方徹底軟為止。

斐潛封武将,卻沒文官系列麼消息,雖然隐隐表示會等到末初時候進評定,但畢竟些耀職位令熱,許未免就平,覺得自己如此睿智,如此踏實肯幹,如此功勳卓越,為何骠騎就無珠,沒給自己好好加封把?

龐統點點頭,說:『便如此。若主公處理妥,此等之便機會控制方,進而荼毒百姓,如複漢孝靈帝舊事……』

所以這些關戶,便抱著著,如果斐潛搞得定,反正們也沒參與,闆子也打來,如果斐潛搞定,就更好們就以拍著胸脯來表示說,斐潛份尊貴,這些瑣碎事還們來代勞就,保證以辦得漂漂亮亮,然後點點将底層權限刮到們自己袋裡,就像們之漢靈帝樣。

斐潛微微仰頭,似乎著當初雒陽之時形,『昔孝靈帝位之時,方監察,原本之貫通,檢查百官,然成惡政,更禍黎民。巧名目,強取豪奪,方以痞流氓為爪,搜刮暴斂,更甚者,自雒陽至成臯,所距過區區百餘裡,便關卡者數!過往商戶,皆收稅!』

龐統也慨,說:『何嘗!某記得當時每車收稅錢,馱稅錢,擔負者,徒而過者亦得免……每稅卡,錢以車載,币以鬥量,逢集遇,便過萬錢!此等錢财,隻得來處,卻渾然處!』

『此隻貨之稅,尚未算計之費。若百姓些粗布雞鴨,蛋蔬瓜果,欲于集換取鹽錢,賣,皆需繳稅,無物稅,無處稅,無稅!』斐潛呵呵笑笑,似乎,『若忤逆,便指為歹徒,肆為攘奪,沒其全貨,負載李,亦被搜毀……』

傳統,而且脈相承。

如今斐潛商貿越發,但直以來斐潛都隻坊之收取次交易稅,而且隻針對賣商品商戶收稅,自然覺得這樣稅率太輕,見著萬千浮财滾過來,流過裡能夠按奈得?

所以偷偷摸摸,自然也,反正隻将斐潛之商隊放過,收錢錢,補貼腰包,過分吧?

方也創收麼!

然後斐之事爆發,讓參律院指定貪腐律法,斐潛又直尹監,似乎借這個機會查況,這些平裡面動夥,自然珠亂轉,,結果正好碰蝗蟲……

随後考弊鬧事……

機會啊!

斐潛搞定,自然也沒來檢查,或即便搞得定,也會焦頭爛額,便拖得拖,以清理尾,萬事太平……

同時,如果說考試制度因為這場暴亂而被叫,得也正這些戶,察舉制度之們原本幹東,現容易自己玩見著就等到雲開,結果又來個考試制!所以如果斐潛,廢棄考試制,換回原來察舉制度,自然就最好

若說這些斐潛過借這個機會搞倒斐潛,基本來說還至于,因為這些清楚,離開斐潛這個招牌,怕也沒斐潛聲望,以鎮得場面,但代表說這些斐潛這個招牌之打自算盤。

斐潛搖頭,些無奈氣。,這性,無法避免,更用說漢代遊戲樣,滿值忠誠度,略便加個薪送個破瓶子罐子便以劃拉來……

過,這些其實也沒到,斐潛龐統借這機會,好好番,所以也同樣著,等著這些掉進坑來。

治國理政,真個命令就能完事?

交代袋倒騰到袋,錢财便減反增?叙說麼利民政令,百姓便活指數幾個華萊士?

『此番之後,便改吏治!』斐潛拍摞之韋端杜畿等自陳表疏,『此等自陳職疏,且令文舒,德潤批閱,再提交于某……』

『以此為始,關輔,隴,漢川蜀,各官吏,均自陳表,以述職政……』

斐潛說,『吾輩自當為後世規矩,豈能茍且仰息先輩遺澤?吏治之考,當成定律!』

『主公之,欲複計?』龐統問。();

計』,就漢代最初還算比較清時候,展開項吏治程。由方長官,郡守,定期向朝廷報文書,寫具體管理治政況,然後朝廷根據況,進考核評定。

原本規定,終,都郡國計吏』攜帶著『計簿』,到京師計,被稱之為『長課』,就次作業,然後作業,被稱之為『課』。

計』這個政策,其實秦朝時候已經漢代确來,形成比較完備制度,甚至還專門律法,『計律』,并且确規定兩層計模式,也就鄉縣先計到郡國,然後郡國彙總再報朝堂。般來說,鄉縣收之後,而郡國計則歲末。

容也求,包括戶,墾田,錢糧,盜賊等等,開始時候計也很受視,甚至主持皇帝本,最濟也由丞相禦史夫同時進考核,丞相主負責向皇帝彙報計考核結果,而禦史夫則負責審查核實郡國真實性。

漢武帝之時,對于計非常視,但東漢時期,計就漸漸變成尚書台,再往後來,就連尚書台都太管

而到漢靈帝時期,就連皇貴胄都敢借擁堵,拒絕朝堂通信往來,更用說計或

同時,漢代最開始時候,刺史監察官,跟巡撫差,為巡郡國,刺察守相,歲盡就返回京師奏,其奏事時間正好郡國時間,所以原本刺史奏事非常作用,常常以以此來鑒别郡國真僞。

東漢之後,刺史漸漸從監察官變成政官,常駐方,也就失原本作用……

甚至漢代還『聽風』制度,就會派遣官吏到民間聽,如果方官吏頭田間風評極差,便會啟動核查程序,而這樣為基本方官吏,也方官吏麼交集,直接歸屬于朝堂。

所以漢代好制度,甚至以說,封建王朝之時監察系統未必會比後世差,但力而已。

斐潛點點頭,但又搖搖頭,說:『雖與計略同,但亦同。某令韋參律修貪腐律,便由此……』

漢代官,沒特别說具體任職期限般來說,除非,否則都退休,直接當輩子官。

雖然說計之時,考察監督,也,但因為『應』問題,導緻這些官吏即便些事,隻能夠表面糊弄過,比如挂靠到所謂,也都會受到嚴懲罰,甚至到東漢時期,往塞夠錢,就自然萬事吉。

應,就漢武帝最頭,然後砸。華域廣闊,災自然能避免,災,就代表皇帝犯錯,而皇帝自然錯,公就來背鍋。

乎漢代官場之,官員進仕黜,司空見慣,官沉浮,也,或兩千步到位,也才當公轉就被罷黜,甚至還剛剛方官,連京師門都還沒,然後又專任另方,再追回來又擔任……

因此這樣,漢代官吏基本對于官職變動根本乎,民間也對于官吏丢官習以為常,比如就因為受到指責,說某件事求其免冠認錯,然後就說麼『冠免,官也』,然後幹脆直接官還鄉,還博取稱贊,認為其灑脫塵,乃名士之舉。

因為災罷免公,誰都麼回事,所以幹得再好再辛苦,然後個災害就搭,這樣會努力勤政麼?這樣公罷免,自然也能治罪,所以這些『公』回笑呵呵,『後公』愁眉苦臉登堂,然後到方官吏,還能罷免後治罪麼?錯,幾萬颠沛流離,最終都沒罪,頂就免官而已,老子就這個方,拿點用點,又罪?

所以漢武帝之後,個漢代吏治就漸漸荒廢,也就成為種必然。來混,總,漢武帝以應忽悠,後來就開始忽悠

而現斐潛所同。

蝗災來,斐潛親自帶著面,遏制蝗災,這原本漢代,幾乎。按照慣例,蝗災起,百姓受災,颠沛流離,然後總給個說法,斐潛按照慣例将鍋甩給『公』,也就龐統荀攸,讓其課背鍋,這事就算平,至于些困苦百姓,誰都懶得管……

『官吏評定,蠹,曰貪、曰酷、曰浮躁淺陋、曰才力及、曰老、曰病、曰罷軟、曰素謹……』斐潛沉聲說,『與之于罪,亦分等,貪、酷論罪,謹、罷軟,暫留冠閑,老、疾,緻,及、浮躁,。』

罷免官職,論罪,對于官吏任何震懾力,犯錯,事,便警告番,先免職,然後等民衆關注點退之後,悄無聲息方繼續當官,對于這些蠹蟲來說,簡直就再好

斐潛龐統,若按照國演義當派,怕個『素謹』評定。();

龐統自然清楚斐潛麼,考慮另件事,『若如此,怕馬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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