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麼到?
林楓老弟!
目暮警官朝剛剛警車修理揮揮。
警方已經盤公兩層間,到腳踏車,現正比對頂處輪胎痕迹。
這兩種痕迹應該都這台腳踏車留。
林楓過來,分别兩種痕迹,點點頭說。
既然如此,就這麼回事。
泰美姐為搶面特騎着腳踏車趕到這裡,能因為視線良,根本就來及刹車,沖護欄。
目暮警官聽到比對結果,點點頭說。
來沒見?
也能摔到叢樹間,然後衆之後又從樹掉。
等到點鐘,衆完煙,開車從頂來時候,才終于發現對方屍體!
這事起來靈異,也點理,但,這種推理并缺邏輯。
這應該起,沒錯。目暮警官到懸崖邊,站林楓們旁說。
沒問題最好,這個世界點惡,自己搞些報告。
嗯……如果最開始掉到樹叢裡,公面沒血迹也能。
邊考邊點頭說。
者時間推測為傍點到點。
對方很能這個時候就騎着腳踏車就抵達頂,結果沖破護欄,墜崖而。
然後,屍體腳踏車起卡樹叢,等到點鐘,衆離開時候,才掉到公,被們發現。
嗯嗯嗯!
目暮警官警官兩個,言語,已經編好這個産全過程。
呵呵呵……林楓對這種能力置否。
麼能呢,泰美姐姐還來過這個方,肯定這裡狀況。
況且,騎着腳踏車爬到頂就已經很力,麼能減速呢,還直接把護欄給撞碎。
柯同樣套套,直接把這種結論,塞回兩嘴裡。
踩坡确實很力,但如果休息,等得無聊,頂這裡騎車繞圈呢?
面這條言論保羅發表。
直負責幫忙翻譯阿笠博士。
?!
保羅說話,林楓還真沒注到這貨。
半夜,又把墨鏡戴。
對啊,說也理。目暮警官點點頭,向柯君。
休息好,騎着車子玩,麼,嗎?
血迹呢?
泰美姐旁公,沒絲毫噴濺狀血迹。柯稍微卡,然後問起第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