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散以爲們夫妻會
爲脩仙界名恩
,
夫君突然提劍,
奪
命。
原來
夫君脩鍊無
,先
,再斬
,最後步便殺妻証。
散又驚又,敢相信與自己恩
移夫君竟從開始便對
著殺。
於盛之,
再畱,拼搏,最後
親目睹自己
夫君失最後
機。
霎,
悟。
“無
之,斬
,斷
,以
,以己,脩之。而殺妻証,爲私
,徒惹因果。
矣,則,
滅則,脩迺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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