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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唐錦繡》第一千五百六十九章 勝券在握?(第1頁)

屯衛戰制定戰略非常簡單——具裝鐵騎部分鎮守營,部分防禦侃部并與宇文隴部打,因為将極增加傷導緻屯衛兵力,而利用機動、強優勢拖,給予其圍殺傷,而後與吐蕃胡騎後夾擊,将其徹底殲滅。

故而,屯衛洶湧澎湃攻勢抵達宇文隴部陣時候陡然變,輕騎兵沿著陣向著兩翼分為弓弩射程之完成轉向,向著宇文隴部機動迂回,試圖完成正面包抄。

宇文隴自然允許屯衛自己正面完成半包圍,使得正面所部隊都至于屯衛力之屯衛器之犀利,到時候隻怕自己先鋒尚未沖到對方陣,便已經被徹底擊潰。

應變也很,弓弩分散向兩翼運動,将屯衛輕騎兵阻擋于弓弩射程之,使其難以就投擲震。而後騎兵部隊集處,退反進,向著屯衛軍猛沖而,試圖趁著對方騎兵迂回向兩翼空檔,舉沖垮其軍。

畢竟沒騎兵保護,單純以步卒陣列抵禦騎兵很難,即便守得,也承受巨損失。

而若能夠擊得,則輕易鑿穿侃部,将其徹底擊潰。

然而未曾踏戰場更未曾關注當戰争模式之變化革,使得忽略個至為問題,便殺傷力……

宇文隴當然對威力解,但唐之軍隊除屯衛規模裝備式、最精良器之,流傳其餘軍隊抵都隻各個階段試驗品,品質參差齊,很難洞悉其之玄機。

尤其完全沒識到因為規模裝備,會對戰争模式發變革……

總而言之句話,已經完全與軍備以及戰略戰術發展脫節

當宇文隴麾輕騎放開迂回兩翼屯衛騎兵,選擇突進至屯衛軍陣欲以騎兵之沖擊力将屯衛完全沖垮再回頭從容收拾失步卒護衛騎兵,屯衛全然懼,兩側騎兵依舊向迂回,螃蟹兩隻鉗子般将宇文隴部松松,後陣刀盾兵列陣充當拒馬鹿砦,兵卒皆彎腰俯将盾牌側舉頂,兩腿後增強穩定,抵禦騎兵即将臨沖擊。

槍兵從容迫,臨陣裝填彈藥。

最後甲步卒亦緩緩,閑庭信步般随槍兵後,減消耗、繼續力量,以便稍候能夠保持更好體力。

兩萬屯衛精銳敵軍沖鋒之時輕松完成變陣,全軍猶如台精密機器般良好運轉,以刀盾兵抵禦敵軍沖鋒,以槍兵組成殺陣,甲步卒則于其後待命,等待發動緻命擊。

宇文隴遠遠觀望把照耀之屯衛陣僅捋須贊歎,對:「屯衛百戰精銳,臨敵變陣紊,見其兵卒之理穩定,亦見平素之操練辍。」

這番話語似肯定屯衛戰力,實則卻種點評語氣——愈能擊潰強敵,自然愈能彰顯自之強

屯衛戰功赫赫、戰績彪炳,若能将其擊潰,稱贊宇文隴聲蓋世名将?

屯衛騎兵已經向兩翼迂回,軍就好似剝開蚌肉般任蹂躏,隻需縱兵突擊舉踏平,自從容擊潰屯衛。誰又能料到兇名赫赫屯衛居然如此戰略失誤,擊呢?

所以又老神句:「侃本乃無名之輩,但如今之間聲名鵲起,見實乃關無名将,緻使豎子成名也!」

邊簇擁卻反應

見到本部騎兵已經沖到對方步卒陣,認為勝局已定,自然對宇文隴極盡吹捧之能事。

刀盾陣确能夠阻礙騎兵,然而戰場之騎兵才能對戰騎兵,區區刀盾陣隻能延誤時,卻無法戰勝騎兵,待到刀盾陣被沖垮,其陣後步卒隻能騎兵沖鋒之引頸就戮。

因此,勝局已定……

「何止侃?便無甚能耐,幾次戰功,并非其如何驚才絕豔,實其表罷。」

「若将軍當能夠率軍征,覆薛延陀、擊潰吐戰功裡輪得到棒槌?」

「将軍老骥伏枥,寶刀老哇!」

……

然而終究曾聽聞屯衛屢次擊潰關隴軍隊之戰況經過,此時自然保持謹慎态度。

屯衛之無雙,旦發揮優勢集攻擊,莫能抵禦!」

「何止器?便兵卒之素質,屯衛亦首屈指,令禁止悍,斷會如此輕易潰敗!」

「更何況其陣兩千餘甲步卒,渾覆蓋鐵甲刀槍難入,戰勝。」

結果自然便兩夥各持己見,吵鬧休。

方指責對方「長志氣滅自己威風」,另方則嘲諷「輕敵冒進取」,時間面紅赤。

宇文隴被吵得腦仁疼,沉聲:「勝負即将分曉,何需争執?傳令必理會兩翼敵軍騎兵,隻需向突進擊潰屯衛軍即!待到屯衛潰敗,全軍嚴陣以待,許追擊,即結成陣列以對抗後殺來吐蕃胡騎。」

對于來說,吐蕃胡騎才威脅。

這些吐蕃兵卒勇猛剽悍、悍旦己方陣勢被敵軍騎兵沖,則很能使得軍潰散,現潰敗之勢。

故而擊潰屯衛值得炫耀,應戰吐蕃胡騎才最為艱難時刻。

「喏!」

領命,紛紛策騎而,趕赴各自部隊傳達軍令,敦促步卒加腳步,以便跟沖鋒騎兵。

宇文隴策騎軍,遙望方即将接陣騎兵,穩匹。

……

宇文隴部騎兵騎兵已經迂回向兩翼,馬平川,隻需将速度提至極限,狠狠撞入屯衛陣,此戰抵便獲勝。故此,全軍士氣鼎盛,兵卒貓腰馬背連連,斷催促胯戰馬加速再加速,風卷殘雲般沖向屯衛陣

騎兵沖鋒之威勢驚逾閃電,隻幾個呼吸之間,便抵達刀盾陣方,瞅著便突破陣勢,長驅直入。

「砰!」

聲震撼髒腑悶響,數百杆時間射擊,槍硝煙幾乎瞬間連成片,無數鉛彈爆射而,瞬間穿越餘丈空間,狠狠騎兵

攜帶著強動能鉛彈輕而易舉洞穿騎兵革甲,釘進血肉之軀,狂暴将血肉髒腑盡皆撕碎。

騎兵猶如被隻無形鐮刀狠狠刀,慘叫著自馬背墜落,旋即被後沖戰馬踩得稀碎。

「砰!砰!」

屯衛兵卒段擊連續斷,排隊放槍,槍硝煙彌漫彙聚,将兵卒形掩藏起來。這種射擊方式根本毋須目測,所兵卒都擡起槍向射擊,以密集力給予敵軍創,所以再硝煙也會産響。

騎兵著強沖擊力與機動力,所以自古以來便被譽為「戰争之王」,繼戰車之後席卷殺器。曆朝曆代,誰能掌握養馬,誰就能橫掃、睥睨,否則就隻能龜縮于池之後,隻防守之功、毫無反擊之力。

然而熱武器誕之後久,騎兵便逐漸退戰場台,淪為附庸,再也曾煥發炫目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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