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辰時,理寺
正堂,員全部到齊,并紛紛入座。
主審,理寺卿裴靖
陪審,禦史台丞、衆官員
聽審,楚辰、楚霄、楚雲。
被告,刑部尚書陳誠。
名捕分兩排站。
皇求公開審理,以正視聽。
堂院,彙集百名百姓。
理寺卿裴靖見員全部到齊,對楚辰禮,詢問:太子殿,否開始。
楚辰點頭,裴靖敲驚堂,喊:堂!
威武——
兩邊捕喊起雄堂威,同時用堂棍敲擊面,發陣陣節奏響聲。
聲音驟,裴靖喊:宣原告堂!
吳倩倩帶着嚴屈進入堂。
碰!聲,裴靖敲驚堂,問:原告,報姓名,籍貫,狀告何,何冤?
吳倩倩跪,回禀:民女吳倩倩,帝都氏,狀告刑部枉法,菅命。,林詩音滅門焚屍案,刑部判兄吳亦殺、J淫、焚屍罪名,當衆腰斬示衆。
此案冤!望諸位替民女主,還兄吳亦清。
說完,吳倩倩磕個頭。
裴靖将視線轉向刑部尚書陳誠,問:陳,當時這案主審,對吧?
陳誠起,回:本官審理此案,當時證、物證俱全,犯當堂認罪畫押,此案并無妥,更談冤屈。
嗎?就把證、物證提交堂。
陳誠沖邊喊:帶證、物證堂。
從堂進,名衙役将塊玉佩交。
同時證,蘭桂吳亦調戲林詩音,并發肢體沖突。
而玉佩屬于吳亦貼之物,案發現場發現。
裴靖敲驚堂,問吳倩倩:原告,此物兄。
吳倩倩頭語,嚴屈步,禮說:嚴屈,原告狀師,來回答。
裴靖點頭同,嚴屈開始為原告申辯。
先說這幾個證,們隻到吳亦調戲林詩音,這連殺動機都很勉強,更别說證吳亦殺焚屍。
再說物證,就塊玉佩嗎,嚴某也塊,難嚴某也殺兇嗎?
說着,嚴屈從拿塊玉佩,與物證模樣,百姓後議論紛紛。
就這時,名男子從陳誠後。
男子來到堂央,對裴靖禮:宋幹,陳請來狀師,負責替刑部申辯。
宋幹現引起百姓陣騷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