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會兒,靈問,“跟楊涵,麼認識?”
“相親認識。”
“相親?”
肖琳點點頭:“嗯。”
“歡嗎?”
肖琳閃過絲迷茫,“麼才叫歡?”
“就像這樣,願為。”
肖琳回答很幹脆,“應該歡吧,會為。”
這話把靈噎,隐約,還些氣,當然也能強求别,歡個就為,所以裡這股氣來又。
肖琳說:“随随便便為個男,這對自己負責為,也對負責為。”
“如果為個歡自己男,到傷隻自己親朋友,而個男點也會難過,就會覺得值得。”
靈聽到這句話,腦裡閃過之喬伊憔悴臉,以及們對自己擔憂,莫名股愧疚。
但得說,肖琳這句話點靈。
為個愛自己男尋膩活,傷害隻自己,傷害到個男,也覺得值得。
肖琳聊這麼會兒,把靈聊得徹底沒脾氣。
而且,也讓靈識到,已經沒任何理由拆散們,更沒任何理由讓們離婚。
肖琳見說話,便說:“說這些都個法,當然也以回好好考,這麼輕,拿自己命賭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