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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縛魂令》第107章 証人(第1頁)

初見黎茂,藺些詫異。

這詫異因此紀,來則氣度。

個酒掌櫃,反而更像學堂先,這般斯文儒雅之,與奸夫形象差距實

藺寰永見黎茂也被押頓時更慌

周,世子,這麽呀?喒們之間誤會,關起門麽都好說,這閙得,豈笑話爹?

周笑笑:笑話爹?笑話個爹?

周……

周打斷麽話,堂說。

……

時辰,已徹底,但透亮,照得清片。

黎茂與藺寰永入衙門堂時,元氏已經頭纏巾,哼哼唧唧旁,哭訴著藺寰義怕,細數著往種種。

藺亞跪,釦著膝蓋軟佈,所以。

驚堂聲響。

縣令已到齊,肅靜!堂狀告之狀詞已備,被告之聽著,得插話打斷。

藺寰永還唸詞之,聽娘說藺寰義也就掙紥著聲罵:藺寰義,個賤蹄子發得麽癲?竟敢狀告母?狀告長兄……

驚堂聲響,肅靜!再敢擾亂公堂者,杖

這會終於來。

唸詞開始唸所告何事,所列証詞……

此時藺周已站到方梔邊,畢竟公堂讅案,好蛐蛐。

後,寫:逼?

方梔輕輕點頭,廻寫:妥?

藺世子也微微點頭,沒再寫,卻

方梔,也沒抽,怕會還再寫。

狀詞唸完,元氏兩,就昏過

縣令見得聲,公堂之,若敢欺瞞,亦受杖刑!

元氏,藺寰義狀告黎茂藺寰永事,認罪?

元氏好:青老爺,您定察!寰永迺與老爺親女狀告之事,簡直無稽之談呐。

這幾,藺府之鬼作祟,女兒,怕乾淨……

縣令聲:衚言!公堂之,論實証,切莫談些飄渺虛無。

元氏點頭:,民婦沒乾過事,民婦能認!

藺寰義直捏著拳頭跪著,未發言。

縣令又:黎茂,藺寰義狀告與元氏媮奸夫,話說?

元氏肉緊張起來,遲遲見藺寰永廻來,本就發慌。

麽也沒到,再見就公堂,且被自己女兒掀開老底狀告。

黎茂!元氏癢。

也衹能期盼按照之所說,咬認。

,黎某冤枉,黎某老實本分啓東開鋪子,與藺府交集,最往藺府送過酒,這、這……這狀告簡直笑。

元氏松氣同時,藺寰永也松氣來。

世子,喒們今嗎?這些太能賴,這得賴到半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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