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殊詢問,帶着焦急,緊張神。
事到現這個步,反而平靜來,靜等待着醫“宣判”。
這位醫着盛殊問:“盛總這位先關系?”
盛殊:“就算夫妻關系,也能随給對方藥吧?如果确涉嫌犯罪,會包庇。”
此刻醫些尴尬:“盛總,雖然說沒經過對方同,避孕藥确實對。但這個也還沒嚴到犯罪這個字面。”
場面度靜來。
盛殊聽到這個消息時,剛才還氣憤表臉瞬間凝固。
眉頭緊緊皺起,神充滿錯愕,仿佛比某種藥更叫震驚。
“避孕藥?”又反複向醫确認遍。
“盛總,确避孕藥。”
醫再次确認後,便離開廳。
畢竟剩事已經管轄範圍。
夫妻間事再好參與。
盛殊氣得将報告撕成兩半砸向:“亦,告訴,跟剛才個醫串通騙?”
“能能别胡說?這個醫跟認識,麼能跟串通?再說跟串通麼好處嗎?”
這個無名無利将之,隻會被斷抛棄,裡還會願跟沆瀣氣?
接受個難以相信事實時,總需個過程。
顯然盛殊此刻就處這個過程。
“避孕藥難還别麼迷作用嗎?”丁問。
顯然甯相信現給藥,也願承認這就避孕作用避孕藥。
“盛殊,聽清楚。這就避孕藥,就得樣隻為避孕而給,避孕藥。”
再着繼續自欺欺,将願相信實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