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我三十四歲,在市刑警隊混得正風光。眼瞅著再幹兩年,有機會升副隊長,隊長曹寅卻突然招來個警校實習生。年輕人叫楊銳,混在一衆吞雲吐霧的老幹警中間,低眉順眼,寡言少語,就是個誤入成人聚會的學生仔。他打響名頭的一戰,隻有我和曹寅看完全程。案子一結束,曹隊就把他叫進辦公室談了三個多小時。那時,我叫他小楊。現在,我叫他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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